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SS04-2025001-重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国线集团(灵璧)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滨河大桥南省道201东侧

中标(成交)金额:2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1.租赁1辆50座后单桥客车,车辆车龄在2年内、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

2.本次投标报价包含车辆的维修保养、油料、保险、年审等费用。

3.行驶路线为宿州市区—宿马园区,每日两个单边,总里程不超过100公里。每月保证法定工作日正常用车,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车辆由中标单位自行使用管理。

4.租赁车辆须购置保险,需包含三者责任险:保额 200万元及以上;车上人员(乘客)座位险:保额50万元及以上;不计免赔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驾驶员由宿马汽车公司提供并承担工资、福利等费用。宿马汽车公司租用期间(法定工作日),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应由车辆和驾驶员承担的费用,在保险公司赔付费用外,剩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车辆不限制品牌型号。

服务期:2年。(采取1+1的形式,中标单位在第一年综合考评达标,经采购方认可,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2月20日至2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中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联系方式:1539529279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宿马集团2楼

联系方式:侯主任 18955705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华中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

联系方式:15395292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话:15395292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