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合作共建皖北现代产业园区,根据省委《关于合作共建皖北现代产业园区的实施方案》、省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纪要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皖北现代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解决园区征地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问题,宿马园区管委会于2012成立宿州马鞍山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3月,根据宿州市政府批复在原公司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宿马投资集团”),是宿州市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
宿马投资集团为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74.27亿元,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运营、资产经营管理、金融服务、股权投资五大板块。
宿马投资集团将在省政府和宿州、马鞍山两市政府关心下,在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和《章程》约定,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加速推进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宿州“东部新城”,实现省委省政府加快皖北发展的重大决策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