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公告
现有“汴河明珠小区(三期安置房)临街商铺2:二层独栋”进行对外公开招租。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房屋概况(具体面积见房屋编号)
汴河明珠临街商铺2:二层独栋:坐落于新汴河大桥东侧、马鞍山大道南侧,1~2层,建筑面积合计约为3700㎡。
注:具体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实际丈量面积与发布的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敬请各位竞租人自行实地查勘,并认可。
二、招租方式
1.对外公开招租,报价人年租金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本公告年招租底价44.4万元/年;
2.报价必须以密封件形式,由个人带至开标现场,密封件封口处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意向人。
三、租赁期限
承租人的租赁期限不高于5年,免费装修期1个月,房租及物业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合同履行期内,若承租人提前申请退租,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租中标公示结束后的第7天为《房屋租赁合同》起始日。
四、招租对象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自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应提供征信证明材料;失信企业或失信自然人不具有报名资格。
注: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影响城市文明的行业不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租人报名登记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本标的房屋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未中标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无息退还(需竞租人提供书面退款申请书)。
2.中标承租人须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抵扣《房屋租赁合同》里的履约保证金。未竞租成功者,凭缴款凭证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三个月租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承租人应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3.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已放弃租赁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高价者递补;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不按约定缴纳租金、物业费的,视为其已放弃租赁权,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高价者递补。
4.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详细了解竞租标的房屋的情况,一经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房屋的现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六、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停车、消防等相关费用及租赁期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
1.本公告出租标的房屋目前处于在租状态,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法定优先权。若原承租人中标,合同起始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若其他人中标,需要给予原承租人30日的搬离期,合同起始日期原则上从2026年10月10日起算。但如果原承租人不能在2026年9月9日前腾空并移交房屋,招租人需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其搬离并腾空,交房日期将继续顺延。顺延期间,中标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但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的除外。
2.若招租人启动司法途径要求原承租人腾退房屋,但在2026年10月9日前原承租人仍不能移交房屋,招租人有权终止本次招租,将无息退还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中标人不能以此向招租人主张任何赔偿,所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原承租人可以参与本次招租,但需向招租人提供书面承诺,承诺若不能中标,应在2026年9月9日前腾空并向招租人移交房屋,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4、因招租标的房屋装修投入使用刚满5年,除原承租人外的其他中标人,应向原承租人支付装修补偿费用。该费用暂定为人民币50万元,最终补偿金额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准。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竞租者请于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9: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公司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征信证明材料、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6:00
报名地址:“宿马集团”11楼1108室
联系电话:聂先生 0557-2666778
九、报价函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函递交时间:2026年8月13日9:00~10:00
2.地点:“宿马集团”11楼1108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注: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递交报价函的,招租人不再接收其报价函。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8月13日10:00
2.地点:科创中心1号楼11层1113室
注:以公司参与竞租的,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开标;以个人参与竞租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开标。
十一、竞租保证金缴款账户
收款单位: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银河一路支行
账 号:34050172530800000072
十二、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