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公告

现有汴河丽景小区(五六期安置房)北门西侧商铺进行对外公开招租。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房屋概况

该商铺坐落于宿州市宿马园区“汴河丽景”(五六期安置房)小区19#楼北25的商铺,上下两层,框架结构,面积160㎡(注:具体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实际丈量面积与发布的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敬请各位竞租人自行实地查勘,并认可。

二、招租方式

1.对外公开招租,报价人年租金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本公告年招租底价42336元/年;

2.报价必须以密封件形式,由个人带至开标现场,密封件封口处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意向人。

三、租赁期限

承租人的租赁期限为3年,免租装修期1个月,房租一年一交。招租中标公示结束后的第7天为《房屋租赁合同》起始日。

四、招租对象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自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应提供征信证明材料;失信企业或失信自然人不具有报名资格。

注: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影响城市文明的行业不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租人报名登记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竞标房屋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

2.中标承租人须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抵扣《房屋租赁合同》里的履约保证金。未竞租成功者,凭缴款凭证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三个月租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承租人应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

3.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已放弃租赁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高价者递补;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不按约定缴纳租金、物业费的,视为其已放弃租赁权,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高价者递补。

4.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详细了解竞租标的房屋的情况,一经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房屋的现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六、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停车、消防等相关费用及租赁期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竞租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2日9: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公司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征信证明材料、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6:00

报名地址:“宿马集团”11楼1113室

联系电话:欧先生 0557-2666778/15178265007

八、报价函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函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3日9:00~10:00

2.地点:“宿马集团”11楼1113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注: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递交报价函的,招租人不再接收其报价函。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00

2.地点:宿马集团11楼1113室

注:以公司参与竞租的,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开标;以个人参与竞租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开标。

十、竞租保证金缴款账户

1.收款单位: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银河一路支行

3.账    号:34050172530800000072

十一、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