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公告
现有“唐河花园邻里中心”、“幸福家园配套用房”进行对外公开招租。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房屋概况(具体面积见房屋编号)
1.唐河花园邻里中心:宿马园区蒿沟镇宿马大道与132乡道交叉口东南240米,一层/二层/三层,建筑面积合计约为8007.76㎡。本次招租分为11个标的房屋,具体见下表:
房屋编号 |
具体 位置 |
面积 (㎡) |
月租金单价 (元/㎡/月) |
年招租底价 (元) |
备注 |
1
|
北侧配套用房 1楼、2楼 |
1145.64 |
10.5 |
219962 |
房屋位置具体详见房屋平面布置图 |
1145.64 |
5.5 |
||||
2 |
北侧配套用房3楼 |
1078.15 |
4 |
51758 |
|
3 |
中间配套用房1楼
|
290.85 |
10.5 |
36647 |
|
4 |
中间配套用房2楼 |
312.4 |
5.5 |
20618 |
|
5 |
中间配套用房3楼 |
434.77 |
4.1 |
2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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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侧配套用房106 |
86.64 |
10.5 |
1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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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侧配套用房108 |
64.6 |
20 |
15504 |
|
8 |
南侧配套用房109 |
61.23 |
20 |
14695 |
|
9 |
南侧配套用房1楼 |
1108.21 |
10 |
132932 |
|
10 |
南侧配套用房2楼 |
1310.9 |
5 |
78623 |
|
11 |
南侧配套用房3楼 |
968.73 |
4 |
46505 |
2.幸福家园配套用房:坐落于宿马大道与松林孜路交叉口西南角,1#楼一层/二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221.97㎡。为本次招租的第12个标的房屋,具体见下表:
房屋编号 |
具体 位置 |
面积 (㎡) |
月租金单价 (元/㎡/月) |
年招租底价 (元) |
备注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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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用房1楼 |
610.985 |
6.65 |
48731 |
|
配套用房2楼 |
610.985 |
3.33 |
24404 |
|
注:具体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实际丈量面积与发布的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敬请各位竞租人自行实地查勘,并认可。
二、招租方式
1.对外公开招租,报价人年租金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本公告年招租底价;
2.报价必须以密封件形式,由个人带至开标现场,密封件封口处标注报价标的房屋编号并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3.开标顺序:按照房屋编号依次开标,一个标的房屋开标结束后进行下一个标的房屋开标,从1号开始依次至结束。注:一个竞租人最多中标3个标的房屋,按开标顺序已确定中标3个标的房屋该报价人将不能继续参与剩余房屋的竞标。
4.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意向人。若一个标的房屋有多个相同的最高报价人,则相同的最高报价人对该标的房屋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人。
三、租赁期限
承租人的租赁期限为5年,免费装修期3个月,房租及物业费一年一交。招租中标公示结束后的第7天为《房屋租赁合同》起始日。
四、招租对象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自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应提供征信证明材料;失信企业或失信自然人不具有报名资格。
注: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影响城市文明的行业不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租人报名登记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单个标的房屋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
注:每一个编号房屋需缴纳一个标的房屋保证金,每个标的房屋保证金只可成功竞租一个编号房屋,如竞租人有意竞租多个编号的房屋,竞租保证金须累计缴纳;
2.中标承租人须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抵扣《房屋租赁合同》里的履约保证金。未竞租成功者,凭缴款凭证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三个月租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承租人应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和物业费,物业费为1元/㎡/月;
3.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已放弃租赁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高价者递补;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不按约定缴纳租金、物业费的,视为其已放弃租赁权,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高价者递补。
4.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详细了解竞租标的房屋的情况,一经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房屋的现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六、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停车、消防等相关费用及租赁期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竞租者请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25日9: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公司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征信证明材料、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6:00
报名地址:“宿马集团”11楼1113室
联系电话:牛女士 0557-2666778/18655780166
八、报价函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函递交时间:2025年9月26日9:00~10:00
2.地点:科创中心5号楼会议中心1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注: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递交报价函的,招租人不再接收其报价函。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6日10:00
2.地点:科创中心5号楼会议中心1楼
注:以公司参与竞租的,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开标;以个人参与竞租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开标。
十、竞租保证金缴款账户
收款单位: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银河一路支行
账 号:34050172530800000072
十一、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