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资产处置交易公告

          现有三期厂房电缆、设备棚、高铁站商铺广告架等废旧资产进行对外公开处置交易。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废旧资产概况

三期厂房废旧电缆70型号约57米、240型号约120米、设备棚废铁约1吨;高铁站商铺广告架等废旧资产。敬请各位竞买人实地查看,并认可,交易时以现状为准。

二、处置交易方式

1、对外公开处置交易,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87186元;

2、报价以密封件形式,由个人带至开标现场;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废旧资产处置交易价高者为中标意向人。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三、竞买对象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自然人应提供征信证明材料;失信企业或失信自然人不具有报名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转让交易金及注意事项

1、竞买人报名登记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本宗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2、若中标竞买人签订《废旧资产交易协议》时,竞买保证金抵扣《废旧资产交易协议》里的资产转让交易金。未竞买成功者,凭缴款凭证如数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竞买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资产转让交易金;

3、排名第一的竞买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竞拍成功后一周内)签订《废旧资产交易协议》并缴纳《协议》里约定的资产转让交易金,视为竞买人已放弃交易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高价为递补者;

4、竞买人联系出让方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废旧资产状况,详细了解竞买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不得以竞买标的物存在质量、重量、长度等问题向出让人举张任何权利。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标的物的拆解、装卸、运输安全保障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

5、评估费用2000元由中标方支付。

6、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一切不利因素谨慎报价。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2日9: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征信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6:00

报名地址:“宿马集团”11楼1113室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8005570798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23日上午10点,在“宿马集团”11楼1113室现场开标。

七、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

收款单位: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宿州淮河路支行

号:2510301021000121920

八、宿马投资集团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资产转让协议》

                                                                                                    2025年4月7日

资产转让协议

出售方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

1. 出售方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同意将其所有的三期厂房废旧电缆70型号约57米、240型号约120米、三期厂房B7栋外侧设备棚废铁约1吨、高铁站南侧商铺拆除的门面装修广告架等零星资产(以下简称“资产”)出售给收购方

2. 收购方对拟收购资产的具体情况已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同意按现状收购该资产,与收购工作有关的拆解、装卸、运输、安全保障等所有有关费用由收购方自行承担。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资产收购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资产转让范围

出售方名下的三期厂房废旧电缆70型号约57米、240型号约120米、三期厂房B7栋外侧设备棚废铁约1吨、高铁站南侧商铺拆除的门面装修广告架等零星资产。

二、资产转让价格与资产交付时间

1.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收购方应一次性向出售方指定账户支付收购款        元(大写:                   )。

出售方账户信息:

账号:

开户行:

2.自出售方收到收购方支付的收购款后,收购方即获得上述资产的所有权。

三、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1.出售方承诺出售资产合法有效。

2.出售方保证该资产的权属无瑕疵,未设置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出售方处置该资产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收购方承诺收购的资产不用于非法活动,资产移交后由资产交易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收购方自行承担。

4.收购方承诺签订协议后将按约定时限支付收购款,超过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出售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出售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售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资产移交书

资产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资产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按照 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资产转让费用的开票和支付,甲方现将宿马园区三期厂房废旧电缆70型号57米、240型号120米、三期厂房B7栋外侧设备棚废铁1吨、高铁站南侧商铺拆除的门面装修广告架等相关资产(详见:皖金和价估字[2025]号价格评估报告)等相关资产正式移交给乙方,乙方已对相关资产进行清点核实,自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承担相关资产的使用管理责任及毁损灭失风险。

本移交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