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M-2024010

项目名称: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3.中标(成交)金额:520000.00 元

4.评标总得分:88.8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2.服务范围:会计事务所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对2025 年一至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阅。年度财务审计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季度财务审阅分季度出具合并报表和附注。

3.服务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提供成果文件

4.服务标准: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五、评审专家名单:娄文侠(组长)、张硕、吴亚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方式:1517824702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宿马投资集团11楼

联系方式:0557-233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15178247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17824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