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要闻

公司要闻

宿马投资集团组织参加省应急厅《刑法修正案(十一)》宿州市宣贯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26 | 作者: |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由习主席签发,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3月24日上午集团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到市政府礼堂参加了此次的宣贯活动。

dggd.jpg

宣贯活动由市应急管理局长尤计富主持,省应急管理厅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高级工程师丁斌同志介绍了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的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罪名、安全生产刑事犯罪主体、修正案确定的法律制度解读、情节严重和后果严重的认定、各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标准五个方面,着重介绍了修正案的意义、原则、犯罪主体认定和法律责任。

最后尤局长要求,全市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修正案的有关内容,以人民为中心,以《刑法》第11号修正案出台为契机,深入学习,切实领会新的法律制度精神实质,在科学立法的基础上,实现依法行政、守法经营,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惩戒”和“预防”的双重功能。

通过此次宣贯精神的学习,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与参加人员更好的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了有关习主席提出的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红线意识及发展决不能牺牲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精神意义,更好的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集团的方方面面工作中落地生根,为集团公司的全面工作服务,为实现十四五奋斗目标提供可靠的安全生产保障,为纪念党的100周年活动献礼。(集团安委办何奎)